日前,天猫平台发布关于调整《天猫交易时效规定》部分场景退款原因描述的公告(以下简称公告)。
天猫表示,为了让消费者在天猫平台的退款体验更符合真实情况表达,平台将退款理由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替换为主观表达“不喜欢”。因此,与该原因表达相关的相关规则将同步更新,天猫拟更改“天猫交易的处方”。
更改后,卖家已发货/交易成功,我想退货退款。当消费者发起退款的主观原因,如:不喜欢/不想要/买卖双方约定退款/不喜欢或不想要等。超时期限即时,淘宝识别并处理为默认。商家同意买家退货申请,并通知买家退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