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10月,11岁的小妮(化名)背着家人,通过妈妈的手机在拼多多平台消费多次。他先后购买了5个高级别的游戏账号,花费金额高达10.6万元。很夸张,半小时内就付了8万多。
家人发现时,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余额只有不到200元。后小妮家人联系拼多多平台和出售账号的游戏公司,希望能把钱退回。但是退款过程并不顺利。小妮的家人介绍,“在平台的帮助下,只退了7万元。”小妮的家人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。3月24日,该案经成都高新法院审理,双方达成协调意见,游戏公司再退还小妮家人1万元。
3月24日,小介绍,侄子小11岁,去年10月花时间玩手机。据舅舅说,小妮学习成绩不错,平时写完作业家里也允许他适当玩玩手机。但小妮已经用妈妈的账号,通过妈妈的手机,在拼多多平台的某游戏商家进行了几十次购买。共购买4个高级游戏账号,金额10.6万余元。
记者看到,消费金额从几百元到一万元不等,最高单笔消费金额达到1.5万余元,有多笔近万元的消费记录,分布在2020年10月7日至10月27日。夸张的是,据统计,曾经一分钟花了1万元,半小时花了8.78万元。
发现问题后,小妮的家人陆续准备了每笔消费的支付记录和相关证据,并向拼多多平台和相应的游戏公司投诉,希望对方能返还小妮购买游戏账号的资金。
然后经过平台的协调,小倪把游戏账号还给游戏公司,但游戏公司只退了78000多元。原因是账号在流通过程中贬值了,也会影响游戏公司的成本。但小妮的家人并不认同这种说法。“他是未成年人,这种消费没有法律效力。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,小妮家人最终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。
3月24日,成都高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法庭上,游戏公司表示,没有证据证明游戏账号的消费行为是未成年消费,所以这份消费合同不属于无效,所以游戏公司有理由不予退款。另外,游戏账号被追回后,再次交易时,其价值会被贬损,这个损失不应该由游戏公司承担。然而,它说,可以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。
最后,庭审结束后,在法院的调解下,游戏公司承诺再退还1万元给小妮家人,小妮家人愿意承担游戏账号可能出现的价值贬值。
本案法官认为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8周岁以下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消费行为应属无效。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只能单独进行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如果消费金额过大,超出了普通人的正常认知,未经法定代表人追认或者同意,消费行为应当无效,可以要求返还。
一般情况下,未成年人购买游戏账号等网络消费行为时,必须客观考虑商家在销售时的销售成本,以及账号回收后的再销售和安全维护成本。未成年人持有账户期间,商家的经济损失也要认定。所以法院会根据各方的证据,按照双方的过错来划分损失。也就是说,“未成年人”可能拿不到全额退款。